准确的说,真的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以上财产均会被执行。 夫妻共同财产,对外属于共同共有关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认为楼主首先要认识到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要认识到夫妻财产对外部所承担的连带责任。详细法律规定见下文: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方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把你老婆告进去,执行的时候要执行你老婆名下财产,有一定难度,各地法院处理起来也不一样,杭州的法院是不行的,这个是司法实践的问题,没有什么法条。至于起诉的时候可以告你和你老婆两个人,具体法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你名下的财产当然可以执行,工资也好,贷款没还清的房子也好,只要能执行的都可以执行。
要是法院判决要执行你的财产的话,会先在你的个人财产里面做出偿还,不足部分就会在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除非你能证明现在跟你打官司的那个人知道你跟你老婆是夫妻分别财产制的,要是你能证明这点的话,这辆车就不会被法院强制进行财产执行……
具体问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