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方面,它必然体现社会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另一方面,它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作为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二是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
三是在宏观调控上,以实现最广大劳动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们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特征主要是:
1,社会主义国家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经济基础;
2,社会主义国家以工人阶级,以工农联盟作为国家的阶级基础;
3,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职能在于大力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建设和谐社会,以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
4,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的国家,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构成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特征;
5,社会主义国家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 特点 第一,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 第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市场主体自主化;经济关系平等化;市场管理法规化;经济效率最优化;宏观调控间接化;市场体系开放化;经济过程秩序化;经济活动服务化;
(1) 经济关系市场化
(2) 企业行为自主化
(3) 宏观调控间接化
(4) 经济运行法制化
(5)个体保障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