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工商登记时,全体股东首次出资可以全是非货币吗?

2025-01-07 05: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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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该可以,公司法没有作相关限制。首次出资必须是注册资本的20%且至少3万。货币出资至少是注册资本的30%。

《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这两条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问题可以明确三点:一是注册资本金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形式,也可以是非货币形式;二是分期出资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这个百分之二十可以是货币资金,也可以是非货币资金;三是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不是指首次出资金额中的货币出资比例也必须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这一点是对全部注册资本金出资而言的,对分期出资的只要在后续出资中满足货币出资比例即可。

回答(2):

直接去问工商银行办公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