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是混合性质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人员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即以参公人员),其他从事教学人员(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我想性质不会改变。
党校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党校的工人参照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管理,这些人绝大多数人没有事干,教师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上多半年没有事干,公务员绝大多数没有事干,改革还是国家养活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