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有偿使用土地原则,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十七条还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村里面修灌溉抽水房需要使用土地, 必须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向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征收,所以,村委是没有权利征收承包地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还规定: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的看法如下,供你参考:
村委修建 田间灌溉抽水房是一件好事,属于公益事业,你应当大力支持,也就是说被占用的土地不要求归还了,但是,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如何他们都要给你补偿的,他们说你们只有经营权没有土地管理权,村里要收就收的说法是违法的,你先找他们协商要求赔偿,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政府修在我田间的水池,请问怎么被偿我
先得看看你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有的话就可以要补偿,不然就难了
不合法,先找乡镇政府,不行就得走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