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征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2024-11-17 13:29: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核定征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建筑业的应税所得率为8%——20%。也就是说建筑业的应税所得率最低为8%。核定征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带征率。其中:带征率=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

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

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扩展资料:

1、纳税年度

是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

2、纳税申报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回答(2):

回答(3):

企业所得税率是多少?

回答(4):

1、企业所得税,实行平时(月、季)预交,年末汇总清算的办法。
2、税法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但是不超过10万元的,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3、所以你要权衡全年究竟能实现多少利润,平常预交就要按照这个档次的税率交。反正存在年末汇缴清算,多退少补的问题。
特此 回答!

回答(5):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建筑业的应税所得率为8%——20%。也就是说建筑业的应税所得率最低为8%。核定征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带征率。
  其中:带征率=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政策规定: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法适用于:按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按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所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适用于不能正确提供企业利润所得的企业。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法分为核定其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二种:
  对于⑴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⑵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⑶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企业。采用核定其应税所得率的方法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采用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