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与她人同居,男方并向法院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如果是这样法院会如何判

2024-12-04 19: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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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除非是在保护之列的军婚等,,一般都会判离,但是因为男方有过错,女方可以要求一些赔偿或分割财产时多要求一些。

回答(2):

  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3):

说的不清楚.你只是同居法院不会受理的.要是事实婚得认定后才行.然后再去离,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