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美国绿卡,在中国犯罪的,我国当然能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首先,我国刑法适用的是属人兼属地原则,即一,中国公民,无论在何处犯罪,我国均有管辖权。二,在中国境内,无论哪国人犯罪,我国均有管辖权。其次,只是持有美国绿卡,仍然是中国国籍,这更属于我国管辖了。绿卡只是居留权,并不代表持有人是美国籍
可以,在所在地国家发生违法行为所在地肯定会处理的。任何国家对绝大多数人都这样管制,前些日子不是有加拿大日本的毒贩在中国执行死刑吗?美国人在某些国家高人一等的存在,在我们国家,他们同其他国家的人一样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