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为什么取消?

2025-05-03 04: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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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制度建立初期对培育个人参保意识、促进个人参保缴费、迅速扩大参保覆盖面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一方式还存在一定局限性,而且随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强,实践中其弊端逐步显现。

一是额度很小,保障不足,实际上难以起到门诊保障的作用。

二是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还削弱基金整体保障能力。

三是易诱发滥用。

居民医保门诊保障向门诊统筹过渡和转换,相较于原有的个人(家庭)账户,可以在全体参保人中实现互助共济,提高居民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符合社会保险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有利于为参保人提供更加公平的医保待遇,为解决上述弊端提供了实现途径。

回答(2):

是有战略意义的,总得来说是利民了。专家介绍说,个人账户的钱本来是自己看病用的,把个人账户取消后就成大伙的了,叫统筹基金,也有你的份,谁都不是每年得大病,但都可能得大病,把钱凑一堆,就能扛大病风险了。

国家这次还明确说了,取消个人账户后,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报销比例在50%左右。一些慢性病、特殊疾病,比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门诊医疗费用,也报销。

另外,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还有好消息今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总之就是看病不是问题。

回答(3):

居民医保账户取消,很多人会产生这样的疑虑,那买药看病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大家没有必要紧张。取消的个人账户主要针对的是居民医保,并不涉及到职工医保。虽然个人账户被取消了那么医保卡的余额依然存在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会统一计入统筹基金账户。

那么无论你是住院还是就医,都是可以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报销的。所以对于个人账户的取消一定不要有太多的顾虑,因为它不会影响到医保待遇。看病报销也会变得越来越方便。无论是城乡居民还是城镇职工,都可以享受到更好的门诊报销待遇。

医保账户取消之后,也就意味着医保卡只有在看病拿药的时候才能使用。取消医保个人账户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我们走在街上随处可以看到医保卡套现的非法广告。并且医保卡个人账户存在着很大漏洞,有很多人都把医保卡当做购物卡,他们要么通过非法途径进行打折套现,要么就是变相的购买一些生活用品,感觉自己仿佛得到了实惠,但是价格和市场价相差悬殊。

很多药店等零售端他们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不法的行为。这一举措的实施,可以彻底的斩断非法的占有。能够充分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利用,真正用在看病就医上。

国家医保局也明确指出,医保个人账户取消不会降低医保待遇。所以大家完全没有必要在这个事情上产生担心和疑虑。

回答(4):

国家医疗保障局给出三点原因:一是额度很小,保障不足,实际上难以起到门诊保障的作用;二是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还削弱基金整体保障能力;三是易诱发滥用。

实际上,针对医保个人账户的乱象最常见的就是医保卡当成购物卡用。此前有不少媒体曾披露,部分地区医保定点药店,医保卡上的资金被用来购买床单、卫生纸等生活用品,且生意红火。

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出,居民医保门诊保障向门诊统筹过渡和转换,相较于原有的个人(家庭)账户,可以在全体参保人中实现互助共济,提高居民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符合社会保险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有利于为参保人提供更加公平的医保待遇。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医疗保险与护理保险研究室主任王宗凡撰文指出,个人账户没有互助共济作用、不能化解门诊费用风险以及容易滋生资金滥用,其弊端非常明显,这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政策实践中已有充分显现,这也是国家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设计中不再有个人账户的重要原因。

回答(5):

不能真正体现医保卡的价值。

我国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其中,医保个人账户是医保机构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设立的,用于记录本人医疗保险筹资和偿付本人医疗费用的专用基金账户,曾发挥激励等作用,但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包括部分账户资金“沉睡”或用于购物。

据了解,在不少城镇地区,医保卡成为城镇职工在药店消费日常生活用品的购物卡,其真正的价值没有很好地体现,本应该用来救命的钱,却变成了一笔闲钱,以及缺乏互助共济功能等。


此次改革虽然并不涉及职工医保。但相比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后统筹基金共济功能变强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后的共济作用仍然很有限,仅职工家人才可共用,削弱了医保制度共济功能。

为此,不少专家呼吁,无论是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还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都应彻底取消,以盘活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取消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应是医保共济改革的第一步,这一步在2020年底完成后,是否会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改革,最终让所有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全部计入医保基金这个目前还不好说。

2019年居民医保还有这些好消息

一、是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

二、是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三、是落实医保精准扶贫任务。

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着力解决流动贫困人口断保、漏保问题;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医疗救助增强托底保障功能。

四、是加强公共服务。巩固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整合城乡医保经办资源,大力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方便群众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