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市场、房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承担拟订全市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违反房地产市场、房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行为。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经批准后实施;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和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3、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区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屋交易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协同国土资源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协同调处房屋权属纠纷。
4、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行为,促进房地产流通。
5、依法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工作。
6、 负责各类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和危房鉴定纠纷协调有关工作。
7、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和管理工作。
8、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指导区县房管部门开展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9、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具体管理事业单位党的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说明白点,就是管理这座城市的房地产。个人的买卖销售、公共房屋维护等等
简单来说:房管局就是房屋管理、办理过户、房产抵押、归档等相关手续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