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籍上的名字怎么改?

先改身份证还是先改学校的?怎么向学校说明?
2024-11-06 07:14: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我是管理学籍老师,有6年工作经验。

首先要到派出所把名字改过来,户口本上登记上你的曾用名,现用名,并办好新名字的身份证。
拿着户口本找到学校教务学籍管理部门,说明原因,他会让你交新名字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然后管学籍的老师就要拿着你这些材料,打报告,上省教育厅去申请改动。如果省教育厅领导批了,学校就会依照批字把你的纸质、电子学籍改成新的。

难的不是填表,难的是让领导批字,你要自己多去督促,多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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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我是管理学籍老师,有6年工作经验。

首先要到派出所把名字改过来,户口本上登记上你的曾用名,现用名,并办好新名字的身份证。
拿着户口本找到学校教务学籍管理部门,说明原因,他会让你交新名字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然后管学籍的老师就要拿着你这些材料,打报告,上省教育厅去申请改动。如果省教育厅领导批了,学校就会依照批字把你的纸质、电子学籍改成新的。

难的不是填表,难的是让领导批字,你要自己多去督促,多跑。

回答(3):

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姓名登记。对公民申请办理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或者县级公安机关不予核准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已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被核准的,应当自接到批准通知后的七日内,在指定的报刊上发布姓名变更公告。自公告发布后的三十日内,申请人应当持公告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姓名变更登记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一)因血缘关系成立,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双方姓氏的; 

(二)因收养关系成立,变更为养父姓氏或者养母姓氏的; 

(三)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四)因婚姻关系成立,变更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 

(五)因婚姻关系终止,恢复婚前姓氏的; 

(六)因夫妻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生存配偶恢复婚前姓氏的; 

(七)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为继父姓氏或者继母姓氏或者再婚父母双方姓氏的; 

回答(4):

说实话..这种事情
还是很麻烦的..学校要改学籍上的名字不是学校可以随便决定的,
学校还要去市教育局进行档案的更改很麻烦!
一般学校不允许改变学籍的名字..

回答(5):

关键是学籍科老师说教育局不给改 。我怎么再去找他说 我应该找谁啊 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