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送给“情人”的财产,妻子能全部要回吗

2024-11-28 03: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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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丈夫给情人的财产,自己有能力,且有方法时必须进行要回,因为婚后财产时,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如果你私自送给他人,而且未经过对方同意是不合法的,对方有理由,并且完全可以要回,不管是丈夫还是妻子,拿着双方共同的财产去做一些不忠于爱情的事,都应该受到惩罚。

对于丈夫给情人的我们也应尽最大的努力全部,要回不能对社会上这些不好的风气留有余地,不能因为自己对这些人的宽恕毁了自己的孩子,更毁了自己的家庭,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为了孩子为了家庭,为了自己的父母,同时也算为了老公的父母我们也应该全部要回来。不能留下任何的同情心。

如果丈夫不太同意自己也应该委婉的劝他,让他了解是非对错,只有家才是他的归宿,外面的花花草草是不能陪他一辈子的自己的孩子妻子才是陪伴自己一辈子的人,外人只是想要你的钱,只有得到丈夫的支持给情人的钱才能全部要回来,

假如丈夫的情人不肯归还钱财,自己有充足的法律证据时,应 及时的通过法律程序夺回属于自己的钱财,要时刻相信法律能给自己最满意的答案,要回后应仔细保管,不再让类似的事情再发生,这些钱本来就是留下来给孩子和自己的父母用的,怎么能无条无件的拱手送给他人呢,这样的人是绝对不能原谅的。

回答(2):

婚后男方收入所得,都是婚后共有财产,妻子有一半权益,
依照规定,妻子可以要求男方赔偿一半的给所谓情人的财产。
《物权法》: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回答(3):

不可以完全要回…,

回答(4):

肯定有权利要回来

回答(5):

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起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