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倒闭,需要走以下法律程序: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1、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如果受理,通知所有债权人
4、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如果是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这一步就免了)
5、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如果不能达成或虽然达成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后的运营,仍无好转或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进入下一步。
6、清算。此处省去N多字。自己去查破产法与公司法。
7、公司归于消灭。
要走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