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考试并申请认定吗??

2024-11-21 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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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教师资格证统考报考中对于户籍相关规定:

    参加实施国考地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报考的考生,户籍或人事档案必须在当地方可申请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1)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人事档案在单位或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3)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5)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综上所述,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话,考生是无法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的。

  2. 教师资格统考面试申请中对于户籍的要求:

    1)只要满足统考省份所在地的报考要求即可。

    2)笔试在哪里报考的,面试在哪里报考。

    3)在校生报考面试,在学校所在地。

    4非在校生报考面试,满足户籍或人事关系其中之一即可。

回答(2):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户籍不在本地,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回答(3):

考试可以在省内的任何一个市,因为教育理论考试是分省的。两学和普通话都考过后要进行资格认定,这个环节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

回答(4):

在学校报名考理论课,如果过了,再回户口所在地进行说课。如果你毕业了 可以回学校那进行校外报名。我们学校是这样的。

回答(5):

如果你是学生的话就不必在户口当地···在学校报就可以了·····也就是你在大连报名就可以了··一般学校有组织,
如果你毕业了就要在户口当地报名
说课试讲要在拿到教育学和心理学之后,而且要在大四的时候才可以申请说课,大1 大2 大3 可以考试,说课要在大四申请····像你这样要毕业的 考完了合格证之后要看你们黑龙江承认不承认···如果不承认辽宁的合格证就白考了···建议你最好问下你户口当地的教育局,如果承认的话 你就可以回黑龙江说课,如果不承认就建议你在你户口当地 或者你学校当地报考···档案在辽宁保留,拿到教师证资格证本之后,在转档案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建议你还是咨询下2地的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