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州牧 刺史 别驾 都是些什么官?

2024-11-06 17: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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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州牧是刺史的别称,作为监察官时候,成为刺史,品级较低,但是权力较大。作为州牧的时候是地方大员,掌握监察区内的军政大权,实际成为高于郡县的长官,相当于现在的省一级高官。

二、刺史,官职名称。汉武帝在中央设置司隶校尉,在地方划分十三个部州作为监察区。东汉时期刺史在名义上虽为监察区长官,但是实际上逐渐变为地方实际的长官,掌握地方军政大权。

三、别驾,官职名称。汉朝时候设置的全称为别驾从事史,为司隶校尉和部州刺史的属吏,司隶校尉和部州刺史巡查辖区内政务时候,别驾别乘传车从行,总领行部事务。俸禄为一百石。汉朝以后其职能与职权扩大。

回答(2):

州的长官为 刺史(中平五年改称州牧;京畿地区的司隶部长官特称校尉), 其主要职责是巡察下属郡国政务,年终遣吏到京城向司徒府汇报(上计),劾奏不称职的郡国长官。属官有从事(亦称掾史)、假佐。从事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部郡国从事等,均由州长官自行聘用。治中别驾是州长官的主要助手,在从事中地位最高;簿曹掌文书;兵曹掌军事,仅在有军务时设;部郡国从事,每郡国一人,负责纠劾郡国长官、按治郡僚属,其地位仅次于治中、别驾。假佐是州长官的低级属官,主管文书,其中的典郡书佐分管州所属郡

回答(3):

刺史 官名。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 秦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察院御史(监察御史)。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武帝元封初,废诸郡监察御史。继之,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巡行郡县,以“六条”问事。然《汉官典职仪》于六条条文之下,又概括为“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对地方政事,实无所不包。刺史秩六百石。所察之对象则为二千石之太守。武帝之意,以为断进之士勇于任事,故用低级官监察高官。刺史可乘传奏事,总隶于御史中丞。成帝绥和元年(前8),罢部刺史,置州牧,秩亦二千石,哀帝一度复旧制,不久又为州牧。 别驾 官名。全称为别驾从事史,亦称别驾从事。汉置,为州刺史的佐吏。因其地位较高,刺史出巡辖境时,别乘驿车随行,故名。魏、晋、南北朝,诸州置别驾如汉制,职权甚重。隋初废郡存州,改别驾为长史。唐初改郡丞为别驾,高宗又改别驾为长史,另以皇族为别驾,后废置不常。宋改置诸州通判,职守相同,因亦称通判别为别驾。 州牧 牧与刺史这两个官职由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两者职能基本相同,有时候容易引起混淆。

回答(4):

州牧和刺史是一个职位,相当于现在的省书记,别驾相当于省长。

回答(5):

与现代相比应该刺史为市委书记,别架水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