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会涉及以下赔偿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中国规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损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损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为事故。
一般会涉及以下赔偿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 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 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二) 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 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三) 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 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 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赔偿的项目与责任的比例无关,只要对方有责任有应当对你方进行赔偿。
一般会涉及以下赔偿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其中,治疗费按照医院出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发票为依据;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受害人实际的收入损失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前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计算误工损失,无法计算前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照当地统计局统计的同行业或近似行业的收入计算;
护理费,家属护理的按照家属的误工费进行计算即可;
交通费,凭票支付;
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标准计算;
营养费,需要医院出具加强营养的证明,具体数额由法院酌情给予支持;
受害人必须到外地治疗且无法住院的凭票才能支持住宿费;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哪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