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人事档案资料转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利审理,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越详细越好?

2024-11-17 04: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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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租没慧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察游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弊答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