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温州市10级工伤赔偿标准

2024-11-18 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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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十级工伤待遇: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3000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计算:3000X7=21000元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53号的规定,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为2个月的,2010年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54.17元
  计算:2554.17X(2+2)=10216.68元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上面我按照你的要求,计算了十级工伤赔偿。但是,从你的描述看,你还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是这样吗?要获得工伤赔偿必须认定为工伤。
  没签订劳动合同,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比如,你说的同事可以作证,还有工资条或卡、工作证、厂牌、工作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找单位要赔偿的录音等都可以证明,证据越多对你越有利。
  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就立即申请工伤认定,你的情况是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报,你自己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千万别过了一年的时效!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只要有证据就能打赢,你可以考虑申请法律援助。
  另外,如果你工作已经超过一年,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11个月工资)。

回答(2):

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