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高级教师需要哪些条件

2024-10-30 16: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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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评高级教师需要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身心健康。

二、具体标准条件:

1、工作能力突出:能对所教学生根据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理论知识扎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教学成绩显著: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发挥作用: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5、教育工作经历: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扩展资料:

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中小学教师竞聘相应岗位,要按照不低于国家和当地制定的评价标准条件,按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报。

二、考核推荐。学校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拟聘人选参加评审。

三、专家评审。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四、学校聘用。中小学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回答(2):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六)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的,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七)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八)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师范学校(含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一)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能够指导所教学科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学校规定的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传授正确完整,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教法灵活,演示熟练,图示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分析透彻,教学效果良好(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符合评估标准要求。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将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渗透于教学之中,与教材内容有机结合。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经验总结和教改实验报告。
其他教育机构教学教研人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牢固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工作。
(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估工作任务。积极承担培训、指导教师的任务。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3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区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省、市属重点高中教师讲授过学校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2次以上。
(2)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区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区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6)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区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3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中学教师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小学教师讲授过乡、镇统一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
(2)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6)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回答(3):

一、教师资格要求

应取得相应种类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1、做到“三要八不准”、不从事有偿家教。(一票否决,延迟1年申报)

2、个人需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对本人有无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做出说明。

3、学校应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对申报人员写出鉴定意见。
4、对发现有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其申报资格。
三、学历、资历要求。

1、本科学历,教龄满13年(第14年)

2、中学一级满5年(第6年)

四、年度考核要求合格(任期内1年优,任期考核为优,需优秀证书原件)

五职称外语要求浦口区所属中小学教师职评不需要外语证书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2、1956的(含)以前出生的教师,实行“先评后补”,一年内取得

3、获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可免试职称计算机考试;

4、原评中一时的计算机证书仍有效。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要求

1. 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应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二级乙等);
2.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八、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学时,并经人事部门当年验印的继续教育证书.
九、教育教学实绩的考察
1. 提供任现职以来所教课程一学年的教案(近一两年的,不一定是今年)
2.任现职期间,开过区级及以上范围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2次,提供教案、课堂教学评价表和主办者证明等原始材料
3.或提供教学评比中区级以上优质课材料。
4.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技能竞赛中获区二、市三等奖以上奖励。
5、提供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成果材料5篇,其中本学科专业性论文至少2篇,1篇是所教学科案例。并至少2篇论文或案例:(1)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过;(2)或在省市级教育部门(含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2004年前应获二等奖);
十、“师徒结对”的要求
任现职以来,有计划地指导2-3名青年教师(提供能反映指导过程的原始材料,每学期有指导青年教师的小结),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回答(4):

  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

  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要求:
  一、 教师资格要求;
  二、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三、 学历、资历要求;
  四、 年度考核要求 合格 (任期内1年优,任期考核为优,需优秀证书原件);
  五、 职称外语要求 浦口区所属中小学教师职评不需要外语证书;
  六、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七、 普通话水平测试要求;
  八、 继续教育要求;
  九、 教育教学实绩的考察;
  十、“师徒结对”的要求。

回答(5):

2010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以河北省为例

  评定标准:中学高级教师原则上均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不断追踪教育科研信息,独立开展或组织教研活动,具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试验的能力,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取得较突出的成果;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有成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须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初中及职业初中要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四、 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任职以来,一直从事中学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能胜任班主任工作;担任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主持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评价等工作。

  (二)专任教师,按学校规定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和其他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学校中层领导,其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等,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省级四十天,市级七十天,县级一百天;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员、电教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承担一项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

  (四)教研员、电教教师、主抓教学的管理人员,每年承担一次公开课,并主讲一次培训课或组织一次经验交流会;

  (五)教研员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一项以上;电教教师进行过教学单元以上的系列电教软件的编制。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所教班级班风、学风良好,担任班主任期间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教师;

  (二)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市以上优胜(优秀)奖(以证书为准);

  (三)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优秀率超过县(区)的平均水平(以证明为准);

  (四)职中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在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教研员、电教教师所开展的教研活动和电化教学改革成绩突出,成为当地教研、电化教学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著作1部(主笔或第1作者),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

  (二)在市以上正式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为第一作者)或提交县级以上教学公开课、教学评优课、教学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