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饰品店和服装店合并如何经营,和朋友一起我是卖饰品的她是卖服装的。

2024-11-08 18: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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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说的是行业联盟问题
  1.共同的用户群体:
  饰品的消费者通常为青年女性,而服装的消费者以青年女性为主,因此你们相重合的顾客群体是青年女性.这是你们联盟的基础.
  2.联盟的消费价值定位:
  二者出售的都是时尚流行元素.
  3.联盟方式
  与市内规模较大和声誉较好的服装店,寻求合作意向,互向利用对方的渠道出售自己的产品或进行产品广告宣传,从而同时扩大双方的影响和产品销量,达到双赢.双方合作可以采用如下方式
  (1)互拿对方产品作赠品:
  可以在出售饰品达到一定额度时,赠送一张印制精美的服装店的优惠卡;在服装店消费达到一定额度,或是累计购买次数达到标准时,可以赠送精美的小饰品(一定要加装印有饰品店说明的包装袋.
  (2)制作双方可通用的会员卡:
  持此会员卡,可在双方店内消费时享受价格优惠,以吸引双方各自原有的顾客消费联盟产品.
  (3)在店内分别张贴对方的广告:
  在初期可张帖联盟合作的通知广告,以后可以陆续张帖对方的产品广告.
  (4)可以分别在店内销售对方的产品
  可以在自已的店内设对方的产品专柜,产品售出后,以优惠价结算.
  (5)可以将双方的产品组合,按套装出售
  比如有些女装配上漂亮的饰品后,比单独的服装效果要强出许多,因此可以将二者捆绑销售.

回答(2):

你的卖的东西是没有冲突,产品配合起来最好了,互补的最好了,东西要时尚,才有吸引力,韩国饰品,厂家的供货

回答(3):

这样开店对于顾客肯定以为你们是一家店平时收钱的时候容易出矛盾,还有东西在一间房子里你的东西和他的东西顾客挑了放到对方的摊位上了,你们怎么解决,在一起做生意,好朋友有时候会因为一些小矛盾产生误会,破坏友谊的。所以在一起做生意先要解决就是些小矛盾。细节决定成败。

回答(4):

说这个话题其实别无它意,当然这个细节也谈不上什么严重,大可随各人所好,只是个人觉得要提醒一下;我们经常会受到同城朋友店主的“邀请”,希望结伴而往、相互照顾还解路途寂聊;表面上看似乎好事一桩,但实际有些不妥,(希望同城朋友看到不要介意啊,呵呵);如此同往,一方面会造成所进货品重复而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对手竞争”,另一方面思想也会受别人影响而偏离自己风格路线,此外互相看到进货底价总归有点不妥吧;商场如战场,竞争是无情、残酷的,它只会淘汰弱者,丝豪无人情可讲;所以这个细节也不可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