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咨询。他们会告诉你程序的。土地拍卖必须是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委托,不是自己想拍就拍。至于拍卖时满足的条件,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先要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土地部门向规划局提出“拟出让宗地申请”,由规划局出具“规划条件”,然后由土地部门评估地价、集体会审地价、向当地政府请示征收后,由土地部门委托拍卖或自行发布招拍挂公告,实施拍卖。不存在必须达到三通一平条件的问题,无非是卖的便宜点。当然,如果有房屋拆迁的问题,一般国土部门都懒得去弄(除非是政府用地项目),需要自己先把拆迁补偿协议签定好行。
土地招标,拍卖由政府机关。完成所需的土地,由主管的发展水平(拆迁完成后,达到三路平等),合格的主管部门,将市场上的招标,拍卖上市。
“净地”供应是《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提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