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你不适用了。因为安置条例第十三条十七条讲的特别清楚: 第十三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七条 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你已经半年没工作,应该超出时间了。但是你有去当地有关部门报到,而他们没有理会那你可以去有关部门询问一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
自己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