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2008年4月10日)第四条第七款的规定: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你以前的村官工作经历可以计算工龄。计算时间从合同签订的日期算起,即2008年12月30日开始计算工龄。
七: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从2008年12月30日计算
你这个算违反合同了啊,跟规定的政策也有点儿不一样~问下你们单位人事干部,他们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