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后,招标人应如何处理?

2025-03-24 06: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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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后,招标人应当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密封和加写了标志,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志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或告知投标人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然后签收,列明签收的时间、地点、签收人、密封状况等,并让送达人签字。招标人签收后,应当妥善保存,直到开标前不得启封。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回答(2):

招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
1、首先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果密封不完整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应拒收;
2、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如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应予拒收;
3、实行资格预审的,要检查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为通过了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若不是通过了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拒收其投标文件;
4、确认要收的投标文件,应立即进行登记,填写投标文件递交记录表,记录投标递交时间、密封情况,并加以保管(注意应分别登记、分别填写记录表)。投标截止时间未到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投标文件。
5、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仪式,进入开标评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