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向企业内设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2025-03-20 16: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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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员工向企业内设工会缴纳的工会费不属于上述文件列举的扣除范围,不得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