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休养期间需要写.假条吗?

工伤 休养期间需要写.假条吗?
2024-11-05 01: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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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需要。发生工伤,治疗期间和医疗机构建议的休养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具体的期限需根据受伤情形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发放。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回答(2):

请问工伤没假条要退工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