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的身份证需要去公安局激活吗

2024-12-03 04:07:0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用去公安局激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没有要求新办的身份证需要去公安局激活的相关规定,身份证办理完成并领取以后就可以直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4.按期换证每证20元,过期补证每证40元。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回答(2):

身份证没有激活的步骤,
从制证中心制作好后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直接使用。

回答(3):

  1. 暂时没有相关的文件提交居民身份证办理以后是需要到公安部门进行激活的,居民身份证办理完成并领取以后是可以直接进行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 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 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 办理流程:

  1. 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 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 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4. 按期换证每证20元,过期补证每证40元。

  • 办理地址:

  •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