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有继承权

2024-11-27 16: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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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享有代位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你母亲先于你姥爷过世,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代替”你母亲继承她应得的遗产。
另外《继承法》第十二条还规定“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于你父亲尽了赡养义务,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但是,两种继承方式,你和父亲只能选择一种,不能同时继承两份的遗产。
如果你外婆也已经去世的话,由于你有两个舅舅,两个姨,两个姨放弃继承遗产,你外公的遗产应当平均分成三份,由你两个舅舅和你(或者是你父亲)各得一份。

回答(2):

你有继承权,涉及到法律上的代位权问题
你继承的是你母亲应的的部分
最后,等于是你,你的两个舅舅共同继承你老爷的遗产
如果起诉的话,要快
只要你的主张得到法院的认同
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的

回答(3):

首先,单独地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对某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其次,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在遗产分割诉讼中,法院会首先确定是否享有继承权、哪些人享有继承权,然后才能对遗产进行分割。这样通过法院分割到了遗产,自然也属于有继承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