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拘留所或者看守所之前之前,警察会将该人的,钱包,手机,随身的金银首饰,皮带等物品暂时进行保管。拘留所有收入规定,收入执行拘留所时,被拘留人员身上不能携带,有绳子,腰带,鞋带等长条物品。不能携带金属物品,如硬币,耳环,项链,戒指等。不能携带零碎小物件,如纽扣,钥匙等。
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涉案人员吞噬小物品自残,自杀。或者使用条形物品自残自杀。不让带钱是要防止贿赂其他犯案人员和拘留所工作人员。
上述物品没收后,有两种办法可以取回。
在进拘留所之前,和警察约好,哪个家人会来到派出所取回物品。则在家人到来是警察会将保管物品交给其家人。
在出拘留所之后,自己去派出所取回物品。
所以,拿回物品和是否能从看守所或者拘留所里面出来并没有直接关系。只是警察照例将物品归还而已。
在取物品时,通常警察会将案件简单向来取回物品的被拘留人员亲属说明,并且告知家属,被拘留未来大概情况,如何时被放出或者何时将被法院审判,审判结果大致如何等。
不是,应该只是让你拿回一些东西,如果是领人,应该直接就说了
有些物品拘留所不带,所以让拿回,不见的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