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贸易不能只看一种法律哦,还有很多法律是和贸易相关联的哦。我这里不列举了,有兴趣可以自己查询,因为涉及的条款比较多杂,我下面的类比中还有涉及国际通则的,所以不列举出处了。根据贸易相关法律规定,货物在移交前的责任风险属于卖方,也就是如果买方对货物的验收不合格或者不通过,是可以要求卖方退换的,但是这中间会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责任风险在物流取走快递那刻起,风险已经转移给了快递公司及保险公司,这中间就会有货物归属的问题。根据一般贸易逻辑关系,付款即对货物拥有产权,也就是货物归属买家,货物在途出现问题应该由买家自行解决。但我们又要注意一点,针对包邮产品就不一样了,因为买家支付的产品费用包含了卖家的运费,所以我们这么类比理解,不包邮是FCA价格,包邮了就是CPT及CIP价格,包邮情况下出了问题,应该由卖家协商与其合作的物流方及保险方承担责任,与买家无关。
综上,你的问题就有分歧,并不是所有货物在途丢失损坏都是卖家承担,大家选择包邮和不包邮后的总价是一样的,为什么大家还是愿意选择包邮呢,就是因为包邮可以很好的规避掉买家的责任风险,转嫁给卖家承担,卖家又会转嫁给物流和保险,所以有了这么多保障,买家在同样价格的情况下,肯定会选择包邮的,因为花了同样的钱却可以不承担相关的责任风险,这种买卖是买家强势现状下的必然。
淘宝购物中卖家就是出卖人,合同成立是指货物交接完毕。具体指签收前,货物保全损毁由卖家承担责任,签收后则有可能发生风险转移。
淘宝购物和你描述的合同法没有矛盾。买卖双方交易是建立有合同,快递运输也是有合同保障。
货物在运输途中丢失是物流部门的责任,你可以联系商家说明一下情况,然后让商家联系物流部门就行了,部分丢失或损坏你可以拒收就行了,你拒收邮件是不用出邮费的,这个邮件会原路返归的。
这个约定比合同法的规定对卖家的责任来说要严得多。
合同法的条款分强制性和任意性条款,强制性条款不能违反,而任意性条款双方可以有不同的约定。你说的这条是合同的任意性条款,应该以双方约定为准。
在淘宝购物中路上的货物丢失了。应当先由淘宝商家负责联系快递方,另一面积极组织第二次货源抓紧发给购买方,损失部分最终会调查清楚谁的责任就由谁来赔偿。这才是顾客至上的和谐社会。不闻不问不搭理买家是一种不负责任没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