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领结婚证,房产证办理之前可以加名字吗?程序是什么

2024-11-17 08:55: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房屋有贷款尚未还清
  如果房产有贷款,则不管是加配偶或是子女的名字,都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
  所以,如果房屋有贷款要增加名字或去除名字,则必须先还清贷款。

  第二种情况: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配偶的名字
  夫妻双方本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即可。乡镇房产至各乡镇房管所办理即可。
  所需全部费用:住宅加名字的费用是100元(配图费20元+登记费80元)。非住宅加名字的费用是570元(配图费20元+登记费550元)。
  
  当然,还有去掉配偶名字的情况。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可以添加对方为房屋产权共有人,在婚姻发生变化(如离婚)产生离婚析产时,可以将房产变更到其中一人名下,需缴纳住宅登记费80元每套,配图费20元每套。

  第三种情况: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子女的名字
  很多市民认为,父母房屋加子女名字是天经地义,也是很简单的事,更不应该需要费用。但从物权来讲,现产权人是甲一人,即房屋的百分之百产权属于甲,要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也即意味着房屋的产权从原属甲一人的变化为属甲乙二人共有。房屋登记部门在办理相应的所谓加名手续时,会按照产权转移的方式来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在房产证上添第二人名字,被添加人不管是子女还是父母(配偶属特殊情况)、或是陌生人,原理都是一样的,都是将原属于一个人百分之百的房屋产权,转移其中的部分产权(具体比例双方可约定)给第二人。

  但双方可约定具体的转移方式:买卖还是赠与。买卖和赠与过户费用是完全不一样的,选择哪种方式,要视情况而定。

回答(2):

如果还没有办理备案登记之前,是可以增加的,但是必须向开发商报告申请。说明原因!!如果备案登记了,也可以增加,只是手续麻烦很多!必须要撤销以前的备案后,重新签订买卖合同,再备案,就可以了!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的啊!!

回答(3):

可以加名字的,但是前提是必须符合当地相关的购房政策,比如:是否可以新购或在买、外地人或本地人的购房资质等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买房程序不变

回答(4):

2012-1-18 10:58 yanfei_wong | 四级
回答的很好。

回答(5):

如果是本地人,直接到房管局加名字就可以了,如果是外地人, 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扬州是必须在本地交养老保险半年以上,这是2011年的政策,2012 年政策有没有改变就不清楚了,然后两人作为共同买房人签字就可以了,挺简单的。
我是2011年八月份买的房,我是外地的,我男朋友是本地的,当时在房管局的时候我们两的名字都已经写上去了,我也是刚到扬州,但是我们需要贷款在银行那因为我是外地的,又没有交保险没有贷款下来,所以不得以把名字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