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打算跟同学创业,期间思考了很多问题,其实,我能想到创业中涉及到的一系列问题也算不容易了,这都得益于平时看新闻并积极思考的结果……
我最先纠结的一件事是:我和同学如何分配股份?期间请教了某个创业公司的 CEO,跟他聊到夜里1点多,当我问他:“我跟同学都占 50% 行吗”,他直接回答:“绝对不行,一个公司必须要有一个占大头的,一个说得算的,也就是老大,否则跟风险投资没法谈……”
后来看一些资料,归结起来有如下几点:
1,投资人的持股不建议超过30%;
2,创始团队开始持股的不能超过3人;
3,初创团队中大股东能保持不低于60%的股份,因为低于50%的股权经不起稀释;
4,初创公司的股权设计:
1)忌讳江湖方式处理,结构与利益不明细;
2)忌讳股权平均或分散,没有“带头大哥”作为决策中心;
3)忌讳股权比例配错,非关键人员拥有大股权比例。
在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创业时,共同创始人之间的股份分配,大多数时候并不是按照出资额、技术和智慧成果来进行权衡的。
出资额:在天使投资和创投机构比较密集的科技业,大量的创业项目是从一开始就拿到投资的,创始人几乎没有放钱进去,或者即使放也是名义上的非常少一点点钱。
技术:互联网业是一个创新频度高、小企业成长快的行业,同时互联网技术的演进速度也是非常迅速的,互联网技术的门槛,与硬件为主导的传统科技业相比,是日益降低的。因此随着互联网公司的不断涌现,独有的技术专利和技术机密在互联网行业越来越难形成竞争的门槛。
智慧成果:互联网业是一个拼进化速度的行业,因此一个绝佳的创意或既有的智慧成果,如果没有配上强大的执行力和自我更新能力,是很容易死得很惨的。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因此,共同创始人之间,影响股权分配比例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经验和资历的丰富度。设想:十年从业经验、有过创业背景的 A 和在大公司工作了四年的 B 共同创业。
对公司未来成长的贡献。设想:一个偏渠道运营、技术门槛不高的互联网公司,有商务推广背景的 A 和有技术背景的 B 共同创业。
获取资源的能力。设想:与大量业内优秀人才交好、熟悉产业上下游各环节,容易获得风投机构信任的 A,和一直埋头苦干、鲜少抬头看路的 B 共同创业。
对产品/用户/市场的精通和了解。设想:一个做互联网消费级产品的公司,有在腾讯四年的负责核心产品运营经验的 A,和有在外包公司六年的项目管理经验的 B 共同创业。
热情、专注、坚定的程度。设想:疯狂地花时间去思考/研究/打磨/优化产品、即使全世界的人都怀疑他也能坚持下去的 A,和想法不多、但容易被鼓动、执行力超强的 B 共同创业。
人格魅力、领导力。设想:A 和 B 共同创业,谁更能吸引人才加入、鼓动团队的士气、给大家持续注入愿景和理想、即使在最艰苦的时候也能保持团队的凝聚力。
来自上海知志者回答
对于创业者来说,合伙人之间如何分配股权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股权分配的问题没有处理好而导致的创业项目失败、企业分崩离析的实例数不胜数。
由于股权分配导致合伙人之间反目成仇,以至于到最后“同归于尽”的例子不胜枚举,但也不乏因为科学合理的股权分配使企业蒸蒸日上的企业,下面我们将通过两个截然相反的实例阐述股权分配对企业的重要性。
雷士照明
请被股权纠纷拖累的企业
1998年,吴长江和他的同学杜刚、胡永宏决定合伙成立雷士照明。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元,公司创立之初的股权分配如下图:
雷氏刚设立时,吴长江占股比45%,是单一的大股东,但是相对于杜刚、胡永宏合计持股55%,他又是小股东。
2002年,雷士照明经过4年的发展,企业名气越来越大,但是三个合伙人之间裂隙产生:由于吴长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兼总经理,全面负责企业的经营,外界在提及时,将雷士的企业名气归功于吴长江,这让其他两位股东心生不满,分管销售领域的胡永宏也染指企业的经营,并且杜刚、胡永宏提出只要公司有收入就立马分红,根本就不考虑企业后续的发展问题等等,这些激增的矛盾迫使吴长江对股权进行了调整——股份均等,即吴向杜和胡分别转让5.83%,三人每人各占33.3%的股权,此时股权比例如下图:
2005年三人的矛盾彻底激化,杜和胡强烈反对吴的销售渠道改革方案,先是杜和胡让吴拿8000万走人,经过一个星期的反击,吴留在了企业,杜和胡两人离开,但两人离开的前提是吴向两人支付人民币1亿元。
虽然最终结果是吴长江成功留在了雷士,但是这场合伙人之间让企业元气大伤,至少发展延误了好几年。企业在创业之初,吴完全可以拥有绝对的控股权,只要其再多出资6万元,他的股权就能达到51%,这样就不会有后面的股权之争的风波了。
这场股权之争风波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吴长江不懂如何合理的分配股权,他错误的认为平分股权就能消除合伙人之间的股权纷争,但是他却没有想到另外两个合伙人股份加起来对抗他,他就彻底失去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有律创始人,有律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股权专家 王英军律师表示,股权分配需要掌握好以下几大原则:
▐ 企业要有领头人,合伙人之间有条件的平等
雷士企业中杜刚和胡永宏总是不服气吴长江对企业的经营之策,在三人内讧中,杜和胡将股权联合迫使吴离开雷士,但是此时杜和胡却“玩不转”企业,在吴离开雷士不到一周,雷士全体经销商集体“倒戈”,最终还是雷士回归企业,杜和胡拿巨额走人。
这则案例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一个企业中一定要有领头人,不能过分的强调合伙人之间的绝对平等,如果绝对平等股权平分,在遇到重大事项需要表决时往往可能会相互牵肘,没有决策者,这样对企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但有领头人并不意味着企业要搞一言堂,其他合伙人没有发言权。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企业有领头人,以及合伙人之间有条件的平等。
▐ 避免被小股东主导
在许多中小企业里,虽然某个股东所占的比例比较少,但在企业中他却“说了算”。比如一家企业有三个股东,股权分配如下:大股东49%、二股东47%,小股东4%。
按理来说小股东的股份最少,在企业的话语权最轻,但是一旦大股东和二股东出现矛盾时,大股东和二股东就会找到小股东让其裁判,如果小股东支持二股东,正好是51%,而大股东则只有49%,即谁联合小股东谁就有控股权。
在进行股权分配时,一定要尽量避免这种局面的发生。
▐ 利益第一,感情第二
无论合伙人最初成立企业的关系如何(无论是兄弟姐妹、夫妻、同事、同学、同乡等),大家始终要把企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感情放在第二位。
因为大家一起创业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把企业做大做强,如果仅仅考虑合伙人之间的感情,当企业有一天做大、做强要上市的时候可能因为利益分配问题闹得不欢而散,这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致命性的打击。
当然,强调感情第二并不是说不让合伙人之间有任何的感情交际,如果只考虑利益不考虑感情的话,企业也不可能会长久发展下去,所以在进行股权分配的时候一定要将两者有主次的结合起来。
雷士照明和海底捞的案例也恰好证明了,吴长江股份注重合伙人之间的感情,使得股权平分,导致企业被股权纷争所拖累,而张勇则完全做到了将企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将夫妻和朋友之情放在第二位,使得海底捞成为餐饮界的佼佼者。
▐ 要有控股股东,不要平分股权
在合伙人中,一定要有一个股东的股权达到相对控股,或者是绝对控股,尽量避免平分股权。之所以要实现控股权,就是为了在企业后续的发展和经营过程中,有人能够对企业经营的实际控制权。对于一个初创的企业来说,如果没有一个合伙人能够实际控制这个企业的实际发展,很容易像雷士照明一般陷入股权纠纷之中,影响公司的发展。
自己公司股权架构有问题或者不知如何分配股权,可以直接联系 有律
朋友合伙创业分配股权,一般都是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如果有朋友以社会资源或技术入股的话,也可以分配其适当的干股。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朋友,就是因为合伙做生意,最后却因为利益分配的问题导致反目成仇。所以当朋友合伙创业之初,一定要签好合同,把所有应该注意的细则都要写上。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事业成功的必不可少的功臣,那关于股权的讨论就变得越来越难以进行。
由于“干股”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民间所谓“干股”是无法得到工商局认可的。所以只有通过作价入股的方式,尽量平衡各股东之间的利益。
一般来说,原始股份分配都是按照出资比例,即出得钱越多,股份越多,而“干股”是不直接参与原始股份分配的。假如有ABC三人各占40%、30% 、30%的原始股,而有第四方D想要5%的“干股”,且ABC都取得了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从三人的原始股份各扣除5%的股份,即40%x5%=2%剩余38%,30%x5%=1.5%剩余28.5%,那么ABCD重新分配后的股份就是38%、28.5%、28.5%、5%,这是最符合新老股东责任义务的分配方法。
朋友合伙创业,一定要做到最基本的一点,那就是公私分明。公是公,私是私。公家的每一分钱都不要私用,即使动用也要做好账目。唯有公私分明,朋友合伙创业才有成功的可能。
除了在金钱利益上的公私分明之外,朋友之情也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大家都是你防着我,我防着你,彼此之间一点都不信任;或者是见到你工作轻松,我也偷一下懒,生怕自己吃一点亏。这样彼此勾心斗角,互相提防的朋友,即使有再好的门路,也开创不出美好的前途。
唯有朋友之间能够诚信谦虚、宽容待人,方能彼此扶持,勉力共进。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如果不是一条“道”上的人,还是不要轻易与之合伙做生意。
一个创业公司最怕就是合伙人因为股权问题而闹矛盾,导致其中或者几个合伙人提出离开。赎回自己的资金。这是创业公司最不想看到的场景,也是创业公司开始发展的时候出现很普遍的现象。
虽然损失不大,但是这让我意识到股权分配是非常重要的。我曾经跟几个朋友创业,我与他招聘了十几个人,准备大干一番,而其中朋友倒好,绝大部分的股份都弄在自己手上,很多绝大的决策都他一个人决定,不听我们其他股东的意见,结果员工认为公司是他的,跟其他合伙人无关,久而久之很多合伙人觉得自己就是一名员工,而不是什么合伙人,然后很多合伙人就散了,并且提出赎回自己的资金。到后面因为资金和运营问题,公司倒闭了。
虽然这次损失不大,但是这让我意识到股权分配是非常重要的。如何分配股权变得非常重要了。以下是我觉得比较好的股权分配模型。
4C股权分配量化模型:4C股权理论认为,在人力资本驱动下,公司股权应该是4C结构:即,公司未来的价值取决于4个方面: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
将公司的初始股权分为四个部分,可以理解为四类股:创始人股;合伙人股,资金股,岗位股。每一类股权根据实践经验,有一个占比范围,而且有不同的分配规则:
创始人股:一般25%-50%,根据创始人综合能力和商业模式确定,该部分有创人独占。
合伙人股:一般3-15%,由所有进入创始团队成员分配(全职),该部分平均分配。
资金股:一般占10-30%,根据项目对启动资金的需要来设置,该部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岗位股:剩余部分则全部为岗位股,由创始团队成员的职责贡献以及综合能力确定。
另外,为了方便一般在分配股权前,预留一定的期权池,并约定该期权池由创始人代持。
要说明的是:上表的股份比例根据自己公司的大小来进行相应调配,需要大家一致的同意和决策。同时如果合伙人和创始人也是共同存在资金投入情况,也是可以拥有一定资金股权。但是要如果某个投资人愿意以投资形式参股,那么投资人作为资金股投入。同时岗位股的比例大小也不能太过于含糊和吝啬。
最后,分好股权,还有进入退出机制设计、成熟机制,法律协议等,落实到文本上。可以到相应律师所去咨询和草稿合同。
其实一个公司是否能走的更远,利益是最大的羁绊。利益存在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如果创始人和合伙人,资金参股的股东等一心只想自己利益的话,公司很难走到长久,无论就算有多完美的股权分配制度,人心是否一致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