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对方要求赔偿修车期间的交通费,是合理的行为。但赔偿的交通费为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参考资料来源:绍兴市仲裁委——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
你车追尾对方是私家车,他要求你赔偿修车期间的车费,像这种情况下,是否有法律依据?那就要看保险公司是如何定论的,因为首先发生这种事情之后,你们应该通过交警大队来办理相关的现场取证,然后按照流程来走,因为协商不下的情况下,交警会根据你们现场的情况来做判决,所以虽然是追尾的,但是如果是数学出油因的话,我相信保险公司肯定会承担相关部分费用的,至于他说的修车期间的车费,其实我觉得如果他的车不是运营所用的话,应该不会有这方面的费用
你追尾撞坏对方私家车,那么事故的责任完全属你;对方对被你撞坏汽车进行维修是需要花费的,不论是私家车还是公家车,都是应当赔偿的,其赔偿依据就是责任的承担,也就是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损坏公私财物应当折价赔偿。
没有法律依据的,这个你可以不陪的。
1、追属是后车责任。他的车在红灯时前轮过人行线是他违规,但这个违规与导致你追属没有关系,判你全责没大问题,你是后车,他过红线也你应按交规、看指示灯操作,也许你不爱听,但相信你上网来问是想解决问题、明白事理,不是只为听好话来的,所以实话实说。
2、他让你赔偿修车期间的车费,什么车费?是他说经营的车费,还是说他修车期间自己无车可乘打车的车费?
如果是让赔车子运营的费用:没有法律依据,私家车不能运营。
估计是让你赔车子修理期间的乘车费用?如果是,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保险不会承担,如果真到法院,他有修车期间打车费用的正式票据、能证明是必须乘车出行的事,法院有可能支持。协商解决时你可以适当给些,也可以不给让他拿票来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