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二)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三) 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四)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五) 无责任者不承担;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要注意和保险公司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