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把高利贷告上法庭吗,快逼死我了

2024-11-14 23: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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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法律规定上,是以应当以以实际到手的金额为本金。也就是你借贷的本金为二万元,利率超过24%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答(2):

不能起诉放高利贷的人,因为你不能要求法院判决什么问题。
只有放高利贷的人起诉你要求偿还债务。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年利率超过36%的,才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会支持。
如果放高利贷的人起诉你,法院会判决你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和年利率24%的利息。
所以你想只还20000元本金的主张行不通的。

回答(3):

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
如果你要起诉,建议先不提还钱的事,直接告对方:1、对你的骚扰公开道歉;2、支付经济损失10000元(一万的话法院诉讼费是50,减半收取才25就把对方告了)等之类的诉讼请求。先告了其他的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