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了解是否失踪,不可能给你开具证明。看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是否能够开具相关证明。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指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其为失踪人。当事人持法院出具的相关材料,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才能给开失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