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开电动车上班途中在马路上摔倒,导致大腿骨折,算不算工伤?

2025-04-15 13: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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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工伤认定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开电动车上班途中在马路上摔倒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属于《条例》规定的情况,所以不算工伤。

回答(2):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是否属于工伤,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 最终以工伤认定结果为准.

回答(3):

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
算不算工伤,区分责任是关键。
是本人主要责任,不算工伤。
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算工伤,但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

回答(4):

不是工伤。
上下班途中的工伤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自己骑电动车摔倒是自己独立的事故,自己负全部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回答(5):

上班乘坐交通工具受伤都算工伤,不过对时间(上下班时间段)和地点(上下班路线)有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