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人犯罪,偷偷录音,算证据吗?

2024-11-29 14: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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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对犯罪现场进行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视听资料作为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回答(2):

录音当然可以成为证据,但不是所有证据都会被法院采信。一定要保留好原始载体,避免被遗失或删除,并制作文字版材料,在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交。

回答(3):

算证据的,但是因为是录音,其真实性并不好断定,所以还需要有辅助证据加以证明才可以。

回答(4):

算作辅助证据,其真实性,有待司法确认。

回答(5):

算是,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