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什么地方办理?要准备些什么东西?

办医保前是不是要先办理养老保险?
2024-11-29 04: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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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请你到社区统一办理,如果社区不办理,你可以到社会保险部门去办理,拿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就可以了,楼上的回答是错的,民政局是不办理医疗保险的,民政局也没什么社保处,

回答(2):

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18周岁以上劳动年龄段内非从业人员; (三)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18周岁以下非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 (四)在本市的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校学生。 以上(一)、(二)条人员简称为“成年人”;(三)、(四)条人员简称“未成年人”。 以上人员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继续按原办法参保,或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非从业人员一旦就业,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个人(家庭)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补助,个人(家庭)负担不多; (二)城镇居民不需健康体检,都可自愿参保,住院不分病种都可享受住院补偿待遇 ,部分门诊大病病种也可享受补偿待遇。 (三)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部用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经办机构不从中提取管理费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确定筹资标准: (一)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政府补助150元,参保个人缴纳150元; (二)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政府补助40元,参保个人缴纳40元;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持有《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的低保人员,参保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再予全额补助。 基本原则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坚持基本保障,重点保障城镇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坚持自愿原则,实行属地管理。 (四)坚持家庭缴费为主、政府补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渠道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五)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

回答(3):

如果是参加居民医保不必要参加养老的,只有职工医保必须参加职工养老。带身份证照片户口本去当地社区居委会集中代为办理,个人单独也可以当地医保中心办理。

回答(4):

当地民政部门的社保处、可同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