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只好请部队出面帮忙,自己去人家不买账,中间有差额。不能重新办理,因为那样以前白交了,自己受损失。这都是国家规定,地方政府必须办理。
怎么会这样,随军家属们的社保怎么办呀,自己在单位交吧,都是打工的,谁知道做到哪天就不做了,要是部队交吧,怎么好多地方都不接收,而且是连着以前在地方交的一起都不接,那可怎么办呀?要是随军期间在地方交了社保,就和部队的社保重了,怎么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