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懂住院费结算单

2024-10-31 1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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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总金额:住院总费用,即病人在住院期间花费的所有费用。

2、自费费用:医保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

3、部分项目自付费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乙类项目,按比例参保人要先自付一部分的费用。如乙类药品A,100元,按5%的先自付比例,就产生部分项目自付费用5元=100*5%。

4、起付线:即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医保局根据不同的参保人员类别及医院等级类别设定了相应起付标准。

扩展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无医保卡的参保人,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3、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注意:不是每日费用清单);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如果出院小结手写在病历的要复印出院小结和病历封面;

6、疾病诊断证明书(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书);

7、未成年人同时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生育或终止妊娠的还需提供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农村五保户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交通意外要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骨折的要附加陈述受伤过程;

8、如在市外就医已办理备案的,需带转院(诊)申请表或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在外地长期居住的须提供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院费用

回答(2):

北京读者陈先生问:我参保了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近因急性胃肠炎去医院看病,连吃药带打针花了400多元。医院给我的《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正上方和右下角都写着“医保已实时结算”的字样,最下方写着开了什么药、交了多少钱的位置,有一个“收费等级”项目,大部分都写着“无自付”,可我一分钱都没少交,这是为什么?这个结算单又该怎么看?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工作人员答:这位读者可能是今年的门诊收费尚未到起付线,所以虽然已经实时结算,但仍不能报销。医保范围内累计金额在《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下文简称“收据”)中是明确标注的,只要超出北京市规定的在职1800元、退休1300元标准,就可以实时报销。

  目前的收据新增了起付线、自费和个人账户余额等相关内容。修改后的票据消费明细更清晰、更容易看懂。收据大致分为上中下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类别。第二部分与医保有关,第一行前两个项目很重要,“个人现金支付金额”是指你自己负担了多少,“医保基金支付金额”指这次看病能报销多少钱,加起来就是你这次看病的总花费。如果超过起付线,那么后者才会不为“0”。

  说到大家最关注的起付线,要看“累计医保范围内金额”,拿它跟起付线对比,超过1800元就可以报销了。“医保范围内金额”,即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数额,但不等同于这次能报的数额。“年度门诊大额累计支付”,指本年度内医保为你累计支付的总额。退休职工还有一项“年度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余额”,指国家今年能报销的钱数,上限为2万元。

  第三栏可以看到“自付一”、“自付二”和“自费”,分别指代甲、乙、丙三类药品,前两者在医保目录内,后者是医保外,分别可以享受全报、按比例纳入医保基数、全部自费。其中乙类,也就是“自付二”,北京规定除特殊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负担10%费用,其余90%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乙类治疗、检查除特殊规定项目外需个人先负担8%,其余92%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三部分是你这次看病拿药、治疗、检查的所有项目明细,最后标注的收费等级如果写着“无自付”,那说明这是甲类药,也就是直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全额报销。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就诊时出示了医保卡,但恰好离职没有续保,那么收据上方会显示“黑名单”字样,不能报销;收据上盖有北京市财政票据监制章,说明其等同于发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回答(3):

1、总金额:住院总费用,即病人在住院期间花费的所有费用。

2、自费费用:医保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

3、部分项目自付费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乙类项目,按比例参保人要先自付一部分的费用。如乙类药品A,100元,按5%的先自付比例,就产生部分项目自付费用5元=100*5%。

4、起付线:即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医保局根据不同的参保人员类别及医院等级类别设定了相应起付标准。

扩展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无医保卡的参保人,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3、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注意:不是每日费用清单);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如果出院小结手写在病历的要复印出院小结和病历封面;

6、疾病诊断证明书(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书);

7、未成年人同时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生育或终止妊娠的还需提供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农村五保户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交通意外要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骨折的要附加陈述受伤过程;

8、如在市外就医已办理备案的,需带转院(诊)申请表或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在外地长期居住的须提供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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