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感谢你之前回答过我的关于工伤问题,现在想再咨询一下!

2024-11-15 15:10:2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
根据《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第三条 在国家出台停工留薪期规定标准之前,我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暂按《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附后,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第四条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交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如果单位要求严格,要求你一定要如何,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按社保局的回复处理。

回答(2):

您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回答(3):

医院不愿意开时间长短证明。。。这样的情况我还第一次听说,你给医院把情况说明再去次看看怎么说呢?

回答(4):

出院有医嘱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