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逆行致人死亡 按交通法 他该负什么责任?

2024-11-13 10: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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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车辆逆行致人死亡的,逆行车辆全责。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回答(2):

【个人意见,仅供楼主参考】
1、楼主描述的过于简单,无法判断交警队的判罚是否正确。但是,受害方对事故判罚有异议,是可以提请行政复议的。--- 为了自己的利益,个人建议,受害方聘请【律师】协助行政复议吧。

2、如果行政复议成功,改判司机全责。那么,除了交通肇事赔偿外,受害方还可以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司机,交通肇事罪。

3、如果行政复议失败。受害方可以进行民事诉讼,以民事伤害为由提请法院,要求司机进行民事伤害赔偿(民事诉讼赔偿绝对比交通肇事赔偿多得多)。--- 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司机是次者,够不上刑事责任条件,受害方无法刑责司机。

回答(3):

按你说的应该是机动车付主要责任或全责,交通认定书你不认同,可以搜集证据,再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