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现在签约广西南宁供电局,劳务派遣,工资待遇如何,发展前景如何?

2024-11-28 04:41:3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我个人认为公司最好签一份协议与派遣人员,有了协议书之后,就很好按章办事,免得以后发生什么纠纷,说不清楚,对双方都不利.我查找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书,感觉还好,你 参考一下:

  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

  乙方:XX人力资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派遣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 贰 年: 自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协议。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盖章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订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订《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四、劳务人员招聘
  1. 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人数应多于甲方招用人数(视劳动力市场而定)。
  3. 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 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
  5. 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合同》或《聘用合同》期限与派遣协议相同。
  五、劳动保护
  1. 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
  2. 甲方负责入厂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发给劳务人员。
  3. 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 由劳务公司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 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但保障不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 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 乙方每月按甲方对劳务人员考核的依据结算劳务工资,不得克扣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并在约定的时间委托银行代发。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
  2. 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 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的综合保险费用。
  4. 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 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
  6. 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及婚、丧、产、哺乳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 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八、工伤处理
  1. 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 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 乙方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50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用乙方可垫资处理,超出5000元医疗费用后则由甲方垫资,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医疗、救护、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 甲方(用工单位)与劳务工的合同、解除和终止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或者劳务工与甲方(用工单位)的合同解除和终止,一律按《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十一、甲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
  十二、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 甲乙双方派遣协议期满的;
  2. 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 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的或发现乙方的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违反计划生育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依法属于乙方需支付派遣人员经济补偿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需要甲方提供相应证据的,甲方应提供证据。
  十三、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1. 劳务人员在协议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向其支付报酬。
  2. 乙方应以甲方要求办妥派遣人员录用手续,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终止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支付给派遣人员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
  3. 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综保)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费用由甲方承担。
  4. 因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每月1日至24日双休日提前)将退工(退保)名单书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5. 因甲方未及时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保费或综保费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帐户,造成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发放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6. 若甲方提供的人员与乙方签定劳动合同时,乙方不在现场签定合同的真实性由甲方负责,发现有冒名代签或资料虚假导致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四、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退保)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原因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劳务人员在务工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社保费或综保费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与派遣人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而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五、费用结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币),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输出服务管理费。
  2、本市城保及镇保险员工,甲方还须支付每人每年内档案管理费100元;及支付城保员工按每人每月根据社保缴费基数1.6%的残疾人基金费。
  3、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乙方帐户是****:帐号:********。同时乙方提供国家正规发票作甲方付款凭证。

  十六、管理责任
  1. 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和家属工作和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
  2. 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遵守用工方的厂纪厂规,并做好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3. 乙方应协调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 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5. 若乙方有员工离职未提前通知时,乙方将对该员工作相应的处罚并及时补充甲方空缺岗位上的劳务人员。
  十七、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应给对方经济补偿,并在协商一致后双方可终止或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上海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执行。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效。
  二十、双方认为需要另选约定的条件
  1.
  2.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由协议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回答(2):

供电部门还是不错的 发展前景就要看你自己了 要抓住机会

回答(3):

自己打电话问,或是去看一下,别人说的都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