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签订的,那是你维护权益的东西,长短时间你们商量,签3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合同试用期1个月,1年以上3年以下2个月的试用期,3年以上6个月试用期,但不能超过,只有一次试用期
一德国人是我公司的企业法人?什么意思,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若其劳动合同是和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驻地法人)直接签订的,无论其在中国就业的时间长短,一律视为在中国就业;若其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不包括执行技术转让协议的外籍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视为在中国就业,应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并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所以,在中国境内依法办理了就业许可的外国人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其权利义务是否属《劳动合同法》调整,关键看该外国人是否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就业许可证,未取得就业许可证的,实践中一般视为非法就业。
你指的是你们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如果这个公司是外资企业的话,也应当按照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执行,应当在你入职后一个月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至于签订合同的年限是没有限制的,多长时间都可以的。
只要用人单位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均应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法定代表人是哪个国家的没有关系。最长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纵横法律网 朱涛律师
劳动合同是指你自己的还是德国人的?
不管法人是谁,员工是必须签订合同,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