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离职,公司应当在你离职后的三天之内结清你所有的工资,并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应该不违法耶。
交接的时候就应当结清工资。
同意楼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