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一个公司待了三年, 也签订了合同,但是公司从来没有把合同给我们个人,这样的做法公司违法吗?

2024-11-29 05: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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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你可以按第81条规定办。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回答(2):

您好,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是应当给予劳动者一份的,单位没有给予劳动者份额的,属于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单位应当赔偿。

回答(3):

你可以去当地的人事就业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查询你的劳动用工合同是否备案的是不是你签字的那份,如果没有可以投诉,也可以补签。

回答(4):

一般是一式三份的,公司必须把由你保管的那一份给你。
如果有劳动纠纷,公司又不承认你们有劳动关系的话,你保存的工资单据将是他们非法用工的证据。

回答(5):

是的,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一份,合同都是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