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储存柴油危险吗?

2024-11-08 04: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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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迅码以下拘留。

违反有关消亩睁哪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在居住场所等具有火灾安全隐患的场所内存放汽油,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 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早皮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巴马:家庭私存10吨油罐 执法部门查封

回答(2):

危险也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雹运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在居住场所等具有火灾安全隐患的场所内存放汽油,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 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

2017年11月17日,海阳市公安局大辛家边防派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成功破获一起涉嫌非法经营柴油案件茄肆察,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获非法储存柴油2.1吨,查明非法累计储存销售柴油共19.9吨。

经询问调查,王某如实供述了其从2016年2月份以来,在未办理任何售卖柴油手续的情况下,涉嫌私自存储销售柴油19.9吨,价值7万余元、非法获利5955元人民币的违法事实。

因王某为获利涉嫌非法储存售卖柴油,其售卖现场又未采取任何安全防颤茄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附近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安全,民警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事后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巴马:家庭私存10吨油罐 执法部门查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答(3):

私自储存柴油危险,而且是违法的。
柴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运肢第二、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裤悄、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旁纯世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回答(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在居住场所等具有火灾安全隐患的场所内存放汽油,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 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

2017年11月17日,海阳市公安局大辛家边防派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成功破获一起涉嫌非法经营柴油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获非法储存答亮柴油2.1吨,查明非法累计储存销售柴油共19.9吨。

经询问调查,王某如实供述了其从2016年带春2月份以来,在未办理任何售卖柴油手续的情况下,涉嫌私自存储销售柴油19.9吨,价值7万余元、非法获利5955元人民币的违法事实。

因王某为获利涉嫌非清行宽法储存售卖柴油,其售卖现场又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附近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安全,民警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事后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参考资料来源: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回答(5):

不仅危险,而且这是违法行为。
你可以向安监局态罩拆,消防队举报。
话说回来,如帆枣果他们有关系的话,举报估计也没什么闷友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