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所述,认为该房为其父母的房子,所给补偿是在该房居住和户籍在该房中的人。故此房补偿款应为你丈夫个人财产和孩子的财产。性质上应为其个人财产。你以此款用于经营,基于你与孩子和丈夫的特殊关系,可属借贷关系,或是占用性质。无论是借还是占,你不是为个人占有,而是用于家庭经营,也就是说,也是为了你们这个家。基于以上分析,我认为:一、对于你丈夫的这部分钱,你可以归还他二分之一。对于孩子这部分钱,你也可以还二分之一。若孩子归你抚养了,你即成为其直接监护人,孩子的全部钱由你为他保管就可以了而不必返还。以上是大体上的一个分析,不一定准确。仅供参考。由于亲情关系、房屋补偿的特殊性,建议协商解决,而若真正到法庭上,法官会本着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依法处理的。
花了就花了
你好,你的问题没有叙述清楚。一般情况是只要你结婚了,拆迁的时候就有你的购房指标,有这个指标,购房价格很低。如果离婚的话,你可以主张这个指标的差价。你问题中说“男方要离婚要我把这个钱给他还上",指的什么钱啊?请在说的清楚一些。
纵横法律网 冯福增律师
不合理,现在的婚姻法男方的房子和女方无关的,钱你无权使用,但也不必还给他!
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