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本地,可不可以在本地办城镇医保

2024-11-15 06: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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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办理医疗保险。

外地常驻并在本地购买住房的人员,可持房屋产权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1寸红底照片2张和本地工商银行开户存折(存足医疗保险费200元以上),到所在居住地的镇、社区办理登记参保手续。

扩展资料:

理赔误区

误区一:羊毛出在羊身上

有些投保人认为,医疗险每年的理赔金额少于保费,很不合算,所以,生病住院还得靠平时的积蓄。其实医疗险的关键作用在于疾病风险的防范和转移,一旦出现突发性的重大疾病,个人的抵御能力是有限的,因此,还是应当通过商业医疗保险将自己承担的风险进行转移。

误区二:只有患重疾,医疗险才发挥作用

实际上,医疗险并非只在投保人身患重疾才起作用。当疾病发生时,消费者不仅面临医疗费用负担,还要承担医疗费用以外的开支。此时,专门针对医疗费用的报销型医疗险就能为投保人分忧。至于津贴型医疗险,无论投保人住院与否,都可对医疗费用进行补贴。

误区三:年轻时买理赔少,年老时买保费贵

其实,消费者完全可以在年轻时未雨绸缪,做好终身医疗险的规划,年轻时交保费,年老时就无后顾之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回答(2):

户口不在本地,是否可以在本地办城镇医保需要根据当地规定为参考,比如滁州市非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城乡居民可以办理。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四条  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应依法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非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城乡居民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在校学生”),也应依法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保、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扩展资料:

城镇医保的注意事项:

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地农民工子女参保时,应当提供其父母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或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城镇医保的优点:

一、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

参考资料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

回答(3):

可以。

以福州市为例,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又有了新变化,外地户口人员可持有效的居住证在福州市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市医保局获悉,即日开始,外地户口人员持有效的居住证和身份证就可以办理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了,同时享受与福州市民相同的医保待遇。

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居住证持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通知》:福州市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可依法参加并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

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持有人,不属于上述第一、二类规定的对象,按照自愿原则,可在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期是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

扩展资料:

福州市医保局:居住证持有人在户籍地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在福州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应按规定将其在外统筹区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关系转入福州市。

按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停止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职工医保,在停止签注手续的当年度已缴纳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度12月31日止。

另外,参加福州市职工医保的居住证持有人,至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已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的,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外地户口人员持居住证可参加福州市医保

回答(4):

可以。

通常是以单位名义进行办理。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外地常驻并在本地购买住房的人员,可持房屋产权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1寸红底照片2张和本地工商银行开户存折(存足医疗保险费200元以上),到所在居住地的镇、社区办理登记参保手续。

扩展资料:

日前,记者从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中心了解到,2019年嘉兴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较去年而言,今年略有变化。

参保对象和范围

(1)本地户籍,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的城乡居民。

(2)非本地户籍,但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在户籍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居民及其子女。

(3)本市各类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未参加户籍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全日制学生。

2019年度嘉兴市本级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500元/人/年,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费490元/人/年(含长期护理险3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贴1010元/人/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在线-2019年嘉兴市本级居民医疗保险缴多少?怎么缴? 

回答(5):

不是本地户口可以入城镇医疗保险。

据山东省人社厅介绍,新规规定,取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户籍限制,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纳费用,各级财政按照当地参保居民同样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无居住证的新生儿,可随父母在居住地参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范围,是统筹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以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参保居民不再区分农村和城镇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学校提供便民参保服务,做到应保尽保。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发布通知,取消了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户籍限制,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参保。

居住证持有人选择参加当地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按当地居民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当地参保居民标准补助,新生儿可随父母在居住地参保。同时,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加强全省参保缴费信息共享,做好参保信息比对,避免重复参保、重复补助。

按照通知,该省2017年居民基本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2018年,居民基本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180元。

参考资料来源  新华网-山东取消居民医保参保户籍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  四川省政府官网网- 参保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